⒈ 指人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及其感觉的对象。
⒈ 指人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及其感觉的对象。 陶弘景 注;“十二者,谓目见色,耳闻声,鼻受香,口知味,身觉触,意思事,根境互相停舍,故曰十二舍也。”参见“六根”。
引 《鬼谷子·本经阴符》:“九窍、十二舍者,气之门户,心之总摄也。”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1.指人的眼﹑耳﹑鼻﹑舌﹑身﹑意及其感觉的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