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金为火所销。语本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火与水合为焠,与金合为铄,为丧,皆不可举事。”
⒈ 谓金为火所销。
引 语本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火与水合为焠,与金合为鑠,为丧,皆不可举事。”
《艺文类聚》卷三十引 南朝 陈 周弘让 《答王裒书》:“云飞泥沉,金鑠兰灭。”
宋 范仲淹 《铸剑戟为农器赋》:“鏌耶之锋,冰销於倏然;辕门之器,舍鑠於斯须。”
元 舒頔 《题山中所有》诗:“火流金鑠锦袄子,霜降木落玉面貍。”
1.谓金为火所销。语本《史记.天官书》﹕"火与水合为焠﹐与金合为铄﹐为丧﹐皆不可举事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