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藏兵器于国,有战事经祭告后发给兵士。
⒈ 古代藏兵器于国,有战事经祭告后发给兵士。
引 《周礼·夏官·司兵》:“掌五兵五盾,各辨其物与其等,以待军事。及授兵,从司马之法以颁之。及其受兵输,亦如之。”
孙诒让 正义引 惠士奇 曰:“古者兵器藏於国,有事而后授兵,既事復还兵。”
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:“郑伯 将伐 许,五月甲辰,授兵于大宫。”
杜预 注:“大宫, 郑 祖庙。”
《资治通鉴·魏邵陵厉公嘉平元年》:“太傅 懿 以皇太后令,闭诸城门,勒兵据武库,授兵出屯 洛水 浮桥。”
⒈ 古代藏兵器于宗庙中,遇战争,则祭告于宗庙,然后以兵器授与出征的军士。
引 《周礼·夏官·司兵》:「及授兵,从司马之法以颁之。」
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:「五月甲辰,授兵于大宫。」
1.古代藏兵器于国,有战事经祭告后发给兵士。